2021级法律硕士联考《6套卷》六修订

上传时间:2020-11-30 16:25阅读量:

■【综合课卷一答案】P101,单选第10题,答案正确,修订解析的内容(红字部分):
10.关于法律的效力,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
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
C.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称为“从新原则”
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
10.【答案】 A
【考点】 法律效力
【解析】 法律公布是法律生效的前提,未经正式公布的法律,不为人们所知晓,就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也不可能得到人们的普遍遵守。就现代法律而言,法律的公布是法律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宪法赋予的各级立法机关的立法权限所决定的。“从新原则”是指新法的溯及力,即新法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生效的法律的确应当使所有公民知晓,但是,“法盲”不是免除其刑事责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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