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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未知责编:wangzihao2020-06-01
在全国疫情没有得到根本解除的前提下,为了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一、考生调剂复试基本要求
1、接收调剂专业及考生分数线
学位类型 专业 复试分数线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学术学位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 ≥325 ≥46 ≥69
刑法学(030104) ≥325 ≥46 ≥69
经济法学(030107) ≥325 ≥46 ≥69
中国古代文学(050105) ≥355 ≥52 ≥78
专业学位 公共管理(全日制及非全日制)(125200) ≥175 ≥44 ≥88
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035101) ≥325 ≥46 ≥69
法律(法学)(全日制及非全日制)(035102) ≥325 ≥46 ≥69
 
2、调剂原则:
学术学位:
0301必须调剂0301开头的学术型研究生;
0501必须调剂0501开头的学术型研究生。
专业学位:
035101(非法学)只能调剂035101(非法学);
035102(法学)原则上调剂035102(法学);
1252只能调剂参加了管理类联考且毕业时间达到三年的考生。
考生若调入非全日制专业,必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条件。且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录取类别码须为12)。如调剂考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须主动向我校提出申请修改为“定向”,并提供在职工作证明。
3、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法学(学术型)全日制:2020年5月20日18时00分——5月21日06时00分,共12小时。
中国古代文学(学术型)全日制:2020年5月20日09时00分——5月21日09时00分,共24小时。
法律(法学)专业型(全日制):2020年5月20日09时00分——5月21日09时00分,共24小时。
公共管理专业型(全日制):2020年5月20日09时00分——5月21日09时00分,共24小时。
法律(法学)专业型(非全日制):2020年5月20日18时00分——5月21日06时00分,共12小时。
法律(非法学)专业型(非全日制):2020年5月20日18时00分——5月21日06时00分,共12小时。
公共管理专业型(非全日制):2020年5月20日18时00分——5月21日06时00分,共12小时。
调剂志愿由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的调剂系统进行填报,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未在招生系统办理登记手续并确认的调剂无效。
二、调剂复试内容及流程
1、网络远程面试:每组20人左右,按提前随机抽取的顺序候场。每名考生共20分钟面试时间,内容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公共管理硕士还需增加思想政治理论面试。
1)综合素质及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素养、科研能力、社会实践能力、所获奖惩情况、教育背景和职业背景等。考生根据本项考核内容,需准备涵盖此项目的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2)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形式为考生抽取对应学科试题作答,专家考官进行提问并根据个人表现打分。
3)英语听力与口语:英语口语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的英语听、说水平。考试形式为教师与考生进行英语会话。
2、网络远程复试流程
我院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使用教育部指定技术平台。
考生请提前注册学信账号、安装并熟悉复试软件,考生考前准备工作详见附件《华东交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告知书》,远程面试流程详见附件《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考生)》。
3、调剂复试时间、地点
我院审核报名情况后,将会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信息,并到我院参加复试。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学院可依次递补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复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4、资格审查及需准备的材料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23日之前成功发送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流程:法学、中国古代文学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247183175@qq.com,法律硕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86838696@qq.com,MPA(全日制及非全日制)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494465106@qq.com。考生需提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请于开学报到时交学院备查存档。
资格审查材料:见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清单。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5、体检
学校复试期间不统一安排体检,考生应提供近三月内在具有国家资质的专业体检中心或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身体检查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应真实客观,不得弄虚作假。体检应含常规检查、肝、肾功能及胸片报告,若体检报告反映具有传染性疾病且正在病发期者都将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所有录取考生入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
符合国家调剂政策,择优录取。
学校通过国家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同意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拟录取通知并对其他考生进行递补录取。
2、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成绩均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
(2)相关同等学力及其他人员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体检不合格;
(4)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6)未达到学科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
3、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生拟录取总成绩。
计算公式为:初试总成绩为500分,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70%+(面试综合素质成绩×20%+面试专业素质成绩×60%+面试英语能力成绩×20%)×30%。
初试总成绩为300分,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70%+(面试专业素质成绩×60%+面试政治素质成绩×20%+综合素质成绩×10%+英语能力成绩×10%)×30%。
我院对上线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相关费用
参加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无须交费。
五、其他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到每个考点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5411。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791-87045417,0791-87045435(MPA)。
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一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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