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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区别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叶子2021-06-24

(1)意志因素不同:犯罪中止是“自主放弃犯罪”;而预备犯、未遂犯是遭遇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放弃犯罪”。自动性是犯罪中止的本质特征,也是它与预备犯、犯罪未遂区别的标志。

‖在把握自动性时尤其要注意:自动中止犯罪不必一律达到真诚悔悟的程度。犯罪人真诚悔悟是自动性最典型、最理想的情况,但却不是成立中止的要件。犯罪人因为他人规劝或者害怕受到刑罚的惩罚、上天的报应等而放弃犯罪的,可能内心并未达到真诚悔悟的程度,但不妨碍成立犯罪中止。

(2)时间性不同:犯罪中止发生在从犯罪预备开始到犯罪既遂以前的全过程;犯罪预备发生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到既遂之前。

法学思考题:论犯罪中止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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