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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风穿林堂2021-07-15

《刑法》第120条之六 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概念和构成要件

本罪是指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认定

(1)本罪是结果犯,需要造成情节严重后果才能构成犯罪。

(2)要注意本罪和其他持有型犯罪的差异。主要区别在于持有的对象不同。

(三)法定刑

参见《刑法》第120条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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