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研|猥亵儿童罪▲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风穿林堂2021-07-20
(一)概念和构成特征
猥亵儿童罪是指对年龄不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的行为。
其构成特征:
(1)侵犯客体: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犯罪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认定
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无论儿童是否同意,也无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
实施猥亵儿童犯罪,造成儿童轻伤以上后果,同时符合《刑法》第234条或者第232条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属于想象竞合犯,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介绍、帮助他人猥亵儿童的,以猥亵儿童罪的共犯论处。
(三)法定刑
猥亵儿童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1)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2)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3)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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