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硕资料 > 复习资料 >

法硕考研|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叶子2021-08-06

依据是否与主体的意志有关,民事法律事实可分为行为和自然事实;自然事实又分为事件和状态。

(一)行为

行为是指受主体意志支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活动。

∥与主体意志无关的动作不属于行为,如熟睡、昏迷、梦游、受他人暴力强迫所为的动作。

1.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包括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和不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合法行为包括:违约行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等。

2.准民事法律行为

准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以法律规定的条件业已满足为前提,将一定的内心意思表示于外,从而引起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类。①意思通知:如要约拒绝、履行催告、选择权行使催告。②观念通知:如承诺迟到通知、发生不可抗力通知、瑕疵通知、债权让与通知、债务的承认。③感情表示:如被继承人对继承人所作出的宽恕的表示。准民事法律行为也存在合法与不合法之分,后者如预期违约的意思表示等。

3.事实行为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不一定具有发生、变更或消灭正常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能够引起这种后果的行为。如创作作品的行为、发明创造的行为、作为债权标的的给付行为(如交货、付款)、无因管理、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行为等。事实行为也存在合法与不合法之分,后者如盗窃他人财物、侵权行为等。

∥事实行为与民事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1)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而民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3)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民事行为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自然事实

自然事实,又称非行为事实,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自然事实又分为事件和状态。

1.事件

事件是指与主体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某种客观现象的发生。如人的出生、死亡,发生自然灾害等。

2.状态

状态是指与主体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某种客观现象持续,如人的下落不明、精神失常、对物继续占有、权利继续不行使等。

点击下载

法硕教材《考点解析》电子版

学习更多内容

更多法硕考研资讯,欢迎咨询科教园老师,给你更专业的规划和服务。


咨询电话:400-810-2468,010-82330118

课程顾问:15801290122(同微信),15011002660(同微信)

咨询QQ:80088828,807869347

官网:www.bjkjy.com

微信公众号:“法律硕士考研”,“科教园法硕”

留言板

X

快捷咨询: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