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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特征▲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叶子2021-08-06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特征▲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主要特征:

(1)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性。自然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由国家法律确认的,与自然人自己的意志无关。国家法律规定了自然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满足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不能通过私人的约定加以更改。

(2)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年龄和精神状况直接相联系。年龄决定了自然人从事民事行为的一般社会认知程度,精神状况则决定了自然人是否能够正确理解和理智从事民事行为。这两个方面的具体要求都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

(3)民事行为能力非依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受限制或取消。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非法限制或取消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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