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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人的“吃瓜茶话会”5.22轿车撞人事件

来源:法律硕士考研公众号责编:叶子2021-06-23

法硕考研人的八卦茶话会已经操办起来啦!小科要带着大家一起看新闻知八卦,抽丝剥茧,从中找找咱们真枪实战的法硕考试中会涉及到的知识点以及可联想到的案例。

茶话会第二话

5.22轿车撞人逃逸事件

2021年5月22日,中山区五惠路与友好街路口,发生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5月23日,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曲波通报大连“5·22”案件有关情况。

 

“5·22”案件引起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经现场勘查、调查走访、检验鉴定、固定证据等工作,现查明案件事实如下:

5月22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投资失败无法接受,失去生活信心,遂产生报复社会心理。11时40分许,刘某驾车沿唐山街行驶至五惠路路口时,在等候绿灯指示后突然在7秒钟内将所驾车辆车速从0时速加速至108公里/小时(该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并冲闯红灯,以驾车冲撞路人的极端方式实施犯罪,造成5死5伤。

经检验鉴定,排除犯罪嫌疑人刘某酒驾、毒驾、服用精神类药物和精神病史嫌疑,其作案时头脑清楚、思路清晰,选择作案地点、目标明确。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大连市卫健部门已在第一时间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学救援应急预案,成立3个救治组,开通绿色通道,组织多学科会诊,全力救治伤者。民政部门已组织市殡仪馆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全方位做好家属哀悼和情绪疏导安抚工作;一对一做好与死伤人员及其家属的对接,做好善后和服务保障工作。中山区及时恢复现场秩序。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市慈善总会、红十字会正在落实安抚、慰问、救治等工作。

那么,小科就想考一考各位法硕考研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名词解释?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例】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方法的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其构成特征:

(1)侵犯客体: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方面:使用与放火、投放危险物质、决水、爆炸方法的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

区分本罪与使用危险方法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其他犯罪的界限:同放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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