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研|预备阶段的中止与实行阶段的中止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叶子2021-06-24
犯罪中止从时间上可划分为:
(1)预备阶段的中止,即发生在预备过程、着手实行犯罪之前的犯罪中止。
(2)实行阶段的中止,即发生在着手实行以后的犯罪中止。又可细分为:①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发生在着手实行犯罪以后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之前的犯罪中止;②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行为人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
分类的意义:(1)不同时间的中止,使犯罪进度存在差异,因而需要对不同进度的犯罪中止作出合理评价;(2)不同时间的中止,对成立中止的要求可能存在差别,如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犯罪结果发生之前,行为人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积极中止)。而在其他情况下,通常自动停止(继续)犯罪,就能成立中止(消极中止)。
更多法硕考研资讯,欢迎咨询科教园老师,给你更专业的规划和服务。
咨询电话:400-810-2468,010-82330118
课程顾问:15801290122(同微信),15011002660(同微信)
咨询QQ:80088828,807869347
官网:www.bjkjy.com
微信公众号:“法律硕士考研”,“科教园法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