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研|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133条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②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③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④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概念和构成要件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其构成要件:
(1)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和非交通运输的人员。
(4)主观方面是过失。
2.考点解析
(1)所谓交通运输主要是指以电车、汽车、船只等交通工具进行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交通工具还包括自行车、手推车、三轮车、兽力车、牲畜等。
破坏交通运输安全,一般就是指使用上述交通工具进行交通运输,发生重大事故,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本罪的构成以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为前提条件;同时还必须发生了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二)其他以交通肇事罪定罪的情况
(1)交通肇事后,①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②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③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此处司法解释不符合共犯原理,值得商榷,只能作为一个特例理解。
(2)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注意题目中认定构成犯罪的情形:一般情况下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同等责任需要死亡3人以上才构成犯罪。致人重伤,只有在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符合上述6种情况下才构成犯罪。
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四)认定
1.罪与非罪的界限及量刑
区分的关键在于:(1)看是否造成了刑法所规定的危害结果;(2)看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否是行为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
在认定交通肇事罪时,应当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1)只有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才成立本罪。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4条第1款)、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135条)、过失致人死亡罪(第233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2)行为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否则即使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3)造成了刑法所规定的危害结果。即造成了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犯罪。
(4)违章行为与重大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否则不能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2.划清交通肇事罪与利用交通工具实施的其他犯罪的界限
(1)如果行为人利用交通工具杀害特定的个人,如开车撞死仇人,应当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2)如果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反社会动机,驾驶汽车等交通工具在街道或者其他公共场所横冲直撞,制造事端,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死伤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3.对肇事司机见死不救的行为如何定性及处理
这大致可分以下情形:
(1)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①若在闹市区或者经常有人路过的地区,一般只能作为交通肇事罪的从重处罚情节,按交通肇事罪一罪从重处罚,逃逸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属结果加重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②若在深山老林或者偏僻处,丢下受害者逃走,受害人没有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受害者因没有人抢救而死亡,行为人则转化为故意杀人罪。
(2)行为人没有意识到车辆肇事,仍然继续行车,被害人没能及时得到抢救而死亡,肇事司机只负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转化的)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3)交通肇事后被害人未死:行为人明知被害人被车钩住仍然驾车逃跑,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为了杀人灭口又故意轧过被害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区分具体情况:①若交通肇事行为尚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②若交通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进行数罪并罚。
若交通肇事后被害人已经死亡,而行为人不知情,发生上述情况则按照交通肇事罪一罪处罚。
4.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的关系
如因危险驾驶导致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则应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5.交通肇事责任者承担赔偿的项目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直接财产损失。
6.利用交通工具实施其他犯罪是故意犯罪,交通工具只不过是一种犯罪工具
(五)法定刑
参见《刑法》第1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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