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研|侵犯著作权罪
《刑法》第217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5)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一)概念和特征
侵犯著作权罪指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构成特征:
(1)侵犯客体: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国家关于著作权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他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合法作品。
(2)客观方面: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罪的6种行为方式,参见第217条。
(3)犯罪主体:个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
(二)认定
1.罪与非罪
应当从两个方面考察:(1)行为人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非法所得达到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刑法所规定的严重情节。(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营利的目的。否则属于一般的侵权行为。
2.本罪与彼罪
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他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合法作品。
(1)以营利为目的盗版发行明知载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内容的作品的,则成立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2)以营利为目的盗版发行明知是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内容的作品,情节严重的,应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
(3)盗版发行明知是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的作品,情节恶劣的,以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定罪处罚。
(4)非法出版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其他作品的,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三)法定刑
参见《刑法》第217、220条。
更多法硕考研资讯,欢迎咨询科教园老师,给你更专业的规划和服务。
咨询电话:400-810-2468,010-82330118
课程顾问:15801290122(同微信),15011002660(同微信)
咨询QQ:80088828,807869347
官网:www.bjkjy.com
微信公众号:“法律硕士考研”,“科教园法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