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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非法侵入住宅罪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风穿林堂2021-07-20

《刑法》第245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一)概念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未经允许非法进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无故拒不退出的行为。

(二)构成特征

(1)侵犯客体:住宅权中的人身权利,住宅权保护的核心法益是居住安全和生活安宁。

(2)客观方面:未经允许非法进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无故拒不退出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

误入他人住宅,一经发现立即退出,或者有正当理由必须紧急进入他人住宅的,不构成本罪。如发生火灾,家中无人,无法征得同意,而消防队员的破门而入,就属于法律上的紧急避险。

(三)认定

要注意本罪与入户盗窃、入户抢劫的牵连关系。

(四)法定刑

参见《刑法》第2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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