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研|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风穿林堂2021-07-20
《刑法》第257条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一)概念
本罪指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二)构成特征
(1)侵犯客体:他人的婚姻自由。
(2)客观方面: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主要有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族人、奸夫、情妇、干部等,多见于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或子女干涉父母再婚的自由。
(4)主观方面:直接故意。
(三)认定△
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未使用暴力手段的,如仅以赶出家门、断绝关系等相威胁的,不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对于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没有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告诉的才处理”。
(四)法定刑
参见《刑法》第25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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