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研|我国民法中的绿色原则的功能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风穿林堂2021-07-29
绿色原则,是我国民法所确立的民法基本原则之一,其功能主要有三项:
(1)指导功能。绿色原则对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均有指导意义。
(2)约束功能。绿色原则对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有约束力。如绿色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兼顾社会环境公益。
(3)补充功能。在民事法律规范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可依据绿色原则寻求立法本意或法律价值取向,通过目的解释,裁判具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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