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研|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叶子2021-08-13
基于不同法律事实,效力未定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不同的效力。
◎简述效力未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
(1)真正的权利人行使追认权的,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对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进行事后追认。
(2)权利人拒绝追认,从而使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归于无效。∥善意相对人在真正权利人行使追认权或撤销权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3)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从而使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归于无效。
(4)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会因特定事实的出现而补正效力。∥如无权处分中一旦无处分权人事后(如通过继承、遗赠、接受赠与等方式)获得了所有权或处分权,则该无权处分行为转化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追认与拒绝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无须相对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归于无效或被撤销的,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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