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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叶子2021-08-16

代理是指①代理人以被代理人或者自己的名义,②在代理权内与第三人(相对人)实施法律行为,③其法律后果直接或者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的法律特征▲: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包括三层意思:①代理人须有代理权,代理权的产生或因委托,或因法定和指定,没有授权属于无权代理;②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只能由本人实施的行为,不得代理,如婚姻登记、遗嘱等;③代理人在进行代理行为时,有独立的意思表示,可视具体情况而决定表示内容。∥这与中介人相区别。中介人是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其报告签订合同的机会或充当双方当事人的媒介,而由委托人给付报酬的人。中介人不得代委托人签订合同,此是与代理人不同之处。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者代理人自己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前者为直接代理,后者为间接代理。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代理包括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3)代理主要是实施法律行为。

代理主要是为被代理人设立、变更、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如代签合同、代为诉讼等。∥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如代人算账、代人抄写等只能是一种事实行为,它不是与第三人产生权利义务关系,不是代理。

(4)代理行为的后果直接或者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的目的是为被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代理人的行为效力当然归属于被代理人,包括设定的权利归被代理人享有,义务归被代理人承担,代理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由被代理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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