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研|期间的概念、类型和计算
(一)期间的概念
期间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时间。民法对民事法律关系在时间上的有限性的规定,就是民法上的期间。
(二)期间的类型
1.法定期间与意定期间
法定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期间;意定期间是指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期间。
2.一般期间与特殊期间
一般期间是指适用于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期间;特殊期间是指有关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期间。
(三)期间的计算
期间的计算方法按以下标准进行:
《民法典》第200条,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民法典》第201条,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202条,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民法典》第203条,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
《民法典》第204条,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本法的规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1259条,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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