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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叶子2021-09-07

《民法典》第323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用益物权主旨在于权利人对他人之物的使用价值进行支配,不包括处分权。

◎简述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用益物权的特征:

(1)用益物权属于他物权、限制物权。

(2)用益物权以占有为前提,以使用收益为内容。

(3)用益物权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主要是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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