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方案(试行)
(专业代码:035101)
2021年4月
一、专业简介
法律(非法学)(涉外律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法律硕士(涉外律师))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专项培养项目,旨在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以及政府部门培养一批讲政治、懂经济、懂外语,跨文化、跨学科、跨法域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型法治人才,为建设一支具有国际视野、法学功底扎实、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律师队伍奠定基础。
本项目面向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涉外律师)是为国家涉外部门、相关法律服务机构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培养法学功底扎实、职业素养深厚、通晓国际规则,具有跨文化交往能力和处理涉外法律事务能力的懂政治、精外语、国际视野开阔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型涉外法律职业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爱国情怀,遵循法律职业伦理;
(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学专业功底扎实,熟悉法律运行机制,掌握跨学科知识;
(三)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适应国际营商环境规则体系和世界新贸易规则体系变化所需要的系统知识,并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具有解决国际营商环境法律实务和世界新贸易规则法律实务问题能力;
(四)外语能力突出,具备高超的谈判能力、出色的国际交流能力和跨文化交往能力。
三、专业方向
(一)国际营商环境方向
(二)世界新贸易规则体系方向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规定执行
五、课程设置、学分要求
1.学位公共课(6门,11学分,必修)
2.专业必修课(8门,21学分)
3.专业选修课(不少于8学分)
4.专业方向课(学生必选一个方向课程组修读,另一个方向组课程可部分选修;至少修读12学分)
5.实践教学与训练(课程共6门,3门必修,7学分;3门选修,至少4学分;专业实习必修;总学分不少于20学分)
6.学位论文(5学分)
合计:总学分77,其中学位公共课11学分,专业基础课程学习21学分,公共选修课程8学分,方向课程组12学分,实践教学与训练20学分,学位论文5学分。
六、培养方式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脱产学习。
(二)教学方式: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活动以讲授与研讨为主要方式进行,法律实践课程以案例研习、法律诊所教学、专业实习等方式开展。
(三)学院与行业联合培养。学院与涉外法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相关机构合作开设课程,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实务能力的培养。
(四)导师组与双导师制。学院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校内导师应具有涉外法律实务经历。同时实行双导师制,即为学生同时配备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校内导师以学术指导为主;校外导师由学院聘任的具有从事涉外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担任,以指导实习实践和法律职业生涯规划为主。校内外导师的配备通过教师与学生相互选择的方式进行并在第一学期末完成。
(五)国际交流。充分利用学校既有对外交流项目渠道,同时开拓渠道,推动与境外知名大学法学院和国际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双学位项目、暑期课程、国际实习实践等多种形式,实现学生的国际化培养。
(六)加强校内交流。建立校内资源共享机制,使法律硕士(涉外律师)项目与学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中外合作双硕士项目等实现教学培养资源共享、成果共享。
七、考核方式
本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必修课的考核方式一般为考试。选修课的考核方式为考试或考查。考试和考查均可以采取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结合的方法,提倡考核内容灵活多样,重在考查学生对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的运用能力,以及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方法。
八、质量标准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恪守法律职业伦理。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涉外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方式、法律分析方法和核心职业技能。
(三)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活动的能力,达到涉外法律实务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至少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运用外语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九、专业实习
专业实习采用集中实习为主、自主实习为辅的方式,一般在第四学期进行,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120个工作日)。研究生要制订实习计划,填写《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任务书》。
研究生在实习过程中应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于涉外法律实践,熟悉法律程序,运用真实案例,积极对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实务难点、问题等进行探索、提炼,寻求可行的解决方案,形成实习成果。实习内容要求为涉外法律实务工作。实习可以在国际或者区域组织、涉外机构、跨国公司、涉外律师事务所等分阶段进行。由联合培养单位组织实施并负责评价考核,以执业能力量化评价作为专业实习考核评价依据。
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鉴定表、《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考核表》,并完成一篇实习报告(不少于6千字)。经实习单位和学院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十、学位论文选题与撰写
导师应当从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直至提交符合学校规定的论文终稿等方面对法律硕士研究生进行全程指导。
(一)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强化应用导向,着眼涉外实际问题、面向涉外法律实务,反映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解决涉外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应以涉外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可以方案设计、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题调研、学术论文等为内容,以学位论文形式呈现。
(二)开题
学位论文应当进行开题。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小组由不少于3名导师组成,导师应具有涉外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校内导师对学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及其基本思路进行学术指导,并提出修改建议,最后确定学位论文的题目。
(三)内容与形式学位论文应当以涉外法律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可以采用方案设计、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若干个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题调研等形式,也可以采用学术论文的形式。任何形式的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均需符合下列要求:
1.选题具有理论研究价值和实务意义,题目设计合理;
2.学位论文中应当有与论文主题相关的文献综述,包括对国内外同类研究主题的研究现状或者在实践中的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说明该研究主题目前存在的争议焦点与未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3.学位论文应当体现出作者对相关问题进行的逻辑缜密的分析,且观点明确、论证结构合理、论据充分、资料完整;
4.学位论文应当反映出作者已经充分阅读过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资料;
5.学位论文的写作应当符合原创性等学术规范的要求,严禁抄袭行为,引文注释应当规范。
(四)研究方法应当有问题意识和研究方法意识,能够运用科学的综合
研究方法对论文主题展开研究。主要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类型:法学规范分析方法、法律规范实证方法、比较分析方法、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价值分析方法等。提倡在谨慎踏实的基础上提出创新性的观点并给予充分论证的研究态度。
(五)语言与字数要求学位论文应当符合写作规范且语言精练,中英文双语写作,结论与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字数均以1千字左右为宜,并加入关键词3-5个,引言不少于2千字,正文部分中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英文单词数不少于1.5万个。
十一、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申请学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条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环节和要求,通过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学位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内容全面真实。
学位论文的原创性检查、评阅、答辩等按照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进行。
原创性检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后续程序。学位论文实行双向匿名评审制,学位论文必须由3名具有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1名为校外具有涉外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评阅通过者方能够进入答辩程序。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名或5名导师组成,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校外1至2名具有涉外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兼职导师不得担任本人所指导学生的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学位论文的基础上,对申请人进行提问,并听取法律硕士研究生的答辩。经答辩委员无记名表决,同意票达三分之二(含)以上的,论文答辩通过,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同意票不足三分之二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建议修改论文后,延期再答辩(延期再答辩应当在半年后、一年内进行);2.建议不授予硕士学位,学院和校级学位评定委员会最终作出不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硕士学位的授予应当符合《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要求。
在复习过程中如果你有专业知识不能攻克;如果你还深陷复习怪圈需要解救;如果你想要了解院校的考试方向、特点等,都可以咨询科教园考研老师,科教园法硕愿用23年专业考研辅导经验助你成功。
更多法硕考研资讯,也欢迎咨询科教园老师,给你更专业的规划和服务。
相关阅读:
法硕用书|法硕真题|经验贴汇总|法硕国家线|法硕各院校复试线|法硕各院校招生目录|法硕复习指导|法硕择校指导|法硕辅导课程|法硕新手福利|法硕报考指导|法硕就业前景
咨询电话:400-810-2468,010-82330118
课程顾问:15801290122(同微信)
15011002660(同微信)
咨询QQ:80088828,807869347
官网:www.bjkjy.com
微信公众号:“法律硕士考研”,“科教园法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