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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酌定情节的概念、种类、适用、处罚原则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叶子2021-07-01

酌定情节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

(一)酌定量刑情节的概念和种类

(1)酌定量刑情节是指人民法院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在刑罚裁量过程中灵活掌握、酌情适用的情节。

(2)酌定量刑情节主要包括:①犯罪动机;②犯罪手段;③犯罪时间、地点;④犯罪侵害的对象;⑤犯罪造成的损害结果;⑥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⑦犯罪后的态度。(答对4个即可)

(二)酌定情节的适用

正确适用酌定处罚情节,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1)准确认定酌定情节的性质。酌定情节也分为从宽情节和从严情节。从宽情节和从严情节对量刑结果影响的性质是不同的:①从宽情节,它包括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的情节。②从严情节,仅有从重处罚情节一种。所以,准确认定具体酌定情节的性质,对于正确量刑具有重要意义。

(2)全面把握酌定情节的内容。全面把握酌定情节的内容,就是要求客观、全面地分析、掌握可能对量刑结果产生不同影响的所有情节,从而为正确量刑奠定公正、合理的基础。

(3)合理协调酌定情节与法定情节的关系。在同一案件中注意协调酌定情节与法定情节的关系,对于充分发挥酌定情节的作用,保证法定情节适用结果的准确性,是至关重要的。此外,在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并存的情况下,应本着法定情节优先于酌定情节的原则,决定情节的适用。

(4)公正适用酌定情节。酌定情节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重要依据,任何法官都应当在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制约下,公正、合理地适用酌定情节,准确裁量刑罚。

‖背诵以下处罚原则▲:

(1)自首的量刑原则: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3)立功的量刑原则: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重大立功量刑原则:可以从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累犯的量刑原则:应当从重处罚,不适用缓刑,不适用假释。

(6)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能适用死刑(包括死缓)。

(7)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以及犯罪时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年满75周岁的情况有但书。

(9)防卫过当与避险过当的量刑原则: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0)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11)从犯的量刑原则: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2)预备犯的处罚原则: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3)未遂犯的处罚原则: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14)中止犯的处罚原则: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

(15)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6)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7)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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