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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和特点▲▲▲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叶子2021-08-13

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之后,是否能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作出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使之有效或无效的法律行为。∥又称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允许事后补正的法律行为。

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1)已经成立,但因缺乏处分权或缺乏行为能力而效力不齐备。

(2)效力既非完全无效,也非完全有效,而是处于一种不确定的中间状态。

(3)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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